2015年9月5日 星期六

2011. 5. 10 「科學的邏輯──以生物學為例」上課日記 - 推理原則


「科學的邏輯──以生物學為例」是國立成功大學楊倍昌教授不定期開授的跨領域通識課程,據老師所言,乃由醫學院研究所課程脫胎而來,旨在以生物學為例,訓練學生的科學思辨能力。課程要求之一,為摘錄課堂上的討論或被提出的問題,並撰寫自己的想法,謂之「上課日記」。我於大一選修這門通識時(99學年度第二學期)正好是首次開設。每回重讀自己當年的上課日記,看著一行行不成熟但也尚未僵化的思想流動,就覺得頗有意思,特別在此也作個紀錄。日後如有學弟妹需要,歡迎參考,切勿抄襲。


一、課堂上的問題

問題的內容 - 我、同學和老師間的對話或問題

老師在上課一開始時表示:台灣的高中生生物程度在國際上算是數一數二,但最後好像白忙一場。是否在教育的過程中,忽略了什麼?

我的思索 - 想法、迷惑、懷疑或答案

其實我並不太懂老師「白忙一場」的意思。在我的認知裡,台灣的生醫科技挺強的。台灣改良了許多農牧園藝業所生產的品種、創新嘗試用阻絕受體結合的方式研發愛滋疫苗、冠狀病毒之父也是咱們台灣人......。唯一令我感到遺憾的,是大量的生物精英鮮少投入生態研究,使台灣的生態工作者較辛苦。雖然因不了解老師「白忙一場」的意思,我並無法就老師的問題,思索我們在學習生物時遺漏了什麼,但從其他面向思考,我們的生命科學教育給予我們的,側重了解生命巧妙運作機制的驚喜。我們多數人一直在尋求問題的答案,卻忘了前人研究生命科學最原始的方式:純粹觀察、純粹紀錄、然後歸納出生命運作的規律。機制是分析的、微觀的,而規律是整合的、巨觀的,兩者原應相輔相成。可現在的台灣,甚至是全世界,精英一窩蜂湧向研究生命的運作機制,如達爾文、孟德爾般窮一生專注於觀察特定生命現象者成了少數派。或許是傳統的觀察歸納曠日費時,又不保證定有所成的緣故吧。眼見分析派蓬勃發展,高興的當下,總不免有些惋惜。

二、描述本週課程中最值得紀錄的事件?我對該事件的想法如何?爲什麼會有這樣的想法?

        上課提了許多邏輯推理的「定律」,感覺有點令人頭昏腦脹,還是那句「不必然要有科學的意識才能推理」比較合我胃口。推理本來就是一種解決問題的方式,如果一定要用科學去解釋,未免畫蛇添足,把簡單複雜化。我很喜歡推理小說,尤其是把所有證據明白呈現給讀者的本格推理。最好的本格推理,即使案情看來撲朔迷離,一切解題的關鍵卻全是一般成人具備的常識。舉兩個例子:
1. 死者在擠滿乘客的公車內中毒而死,凶器是插滿針宛如刺河豚的軟木,死者因被兇器刺傷,傷口沾到針上所塗的高濃度尼古丁而致命。所有同車乘客都沒有鑷子之類的工具,而兇手不可能讓自己也被刺傷;在死者上車到死亡的期間,沒有人下車。→兇手是唯一可以在車內擠來擠去移動、同時手上隨時戴著手套皆不會引人注目的──車掌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──X的悲劇

2. 在幾乎爆滿的劇院中,有觀眾死了。死者頭上的禮帽不翼而飛,戲院中找不著,而所有人離開劇院前皆經過嚴密搜身,並沒有人身上有兩頂帽子、或原本沒戴帽的人卻在離開時戴了帽子。→像禮帽這麼顯眼的東西居然會在地毯式搜索後仍遍尋不得,可見一定被兇手處理掉了。帽子不見必會招來懷疑,所以兇手必定是臨時發現自己有處理掉死者帽子的必要,才來不及準備掉包的帽子。所有人進場、出場時的帽子數量皆無疑慮,但帽子不可能人間蒸發。
推得:兇手是舞台上的演員。他趁自己不用出場的空檔,利用劇場的昏暗燈光偷偷殺了人,再溜回台上演戲。他把自己的禮帽留在道具間,就可以大剌剌戴著死者的帽子離場了。而殺人時,為了方便,兇手並未戴著帽子;之後其他觀眾又無意間在戲劇結束前發現兇案,所以兇手毫無機會爲死者準備掉包用的帽子,成為破案的關鍵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──羅馬帽子的秘密
 
         這兩本小說都算是本格推理的名作,但是解謎思維基本上只是人人皆知、人人皆忽略的常識。或許推理過程會用到所謂定律,但是絕對不會有警察或偵探告訴你:「根據矛盾律,可知……」,現實或虛構皆然。破案當然需要推理,但破案者通常不會引進科學的意識來虐待自己的腦細胞。所以我認為,要成為好的推理者,還是多累積生活經驗、訓練自己有足夠的聯想速度,會比鑽研推理的法則來的有效多了。


作為分隔之蝴蝶圖樣來自開放美工圖庫Openclipart,點此下載原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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